人牙獸口共享“六必治”商標
錄入編輯:安徽文廣知識產權 |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7-20人牙獸口共享“六必治”商標日前,隨著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審駁回天津藍天集團公司(以下簡稱藍天集團)的訴訟請求,藍天集團與廣西一家獸藥廠之間的六必治商標之爭也初見分曉。 據了解,此次訴訟緣于廣西一家獸藥廠將六必治注冊成獸藥商標,···

人牙獸口共享“六必治”商標
日前,隨著北京市第一中院一審駁回天津藍天集團公司(以下簡稱藍天集團)的訴訟請求,藍天集團與廣西一家獸藥廠之間的六必治商標之爭也初見分曉。
據了解,此次訴訟緣于廣西一家獸藥廠將六必治注冊成獸藥商標,而商評委核準了該注冊。庭審中,藍天集團以六必治牙膏商標受到不良影響為由,請求法院判決撤銷商評委的核準注冊裁定。北京市第一中院經審理后,駁回了藍天公司的訴訟請求。
獸藥為何要用六必治注冊?獸藥廠對此的解釋是,商標的創(chuàng)意源于“六畜興旺”一詞。他們早在1995年便開始在產品包裝上使用六必治商標,取其“六畜有病,必須治”之意。獸藥廠認為,他們推出的六必治獸藥是不能隨意銷售的受法律約束的處方產品,與牙膏六必治商標不是同一類別,有本質上的區(qū)別,不會對藍天集團的六必治牙膏商標造成不良影響。
北京市一中院經審理后認為,我國《商標法》中所稱“不良影響”是指商標的文字、圖形或者其它構成要素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、負面的影響。可見,此案并不屬于上述不良影響范圍之內,原告亦無證據證明該商標被核準注冊會導致不良影響。因此,原告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,法院不予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