余文賓第24468504圖形商標注冊案例分析
錄入編輯:安徽文廣知識產權 |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4-10
余文賓第24468504圖形商標注冊案例分析
申請人因第24468504號圖形商標(以下稱申請商標)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,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?! ?/p>
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:申請商標與商標局引證的國際注冊第582886號“PUMA及圖”商標(以下稱引證商標一)、第570147號“PUMA及圖”商標(以下稱引證商標二)在整體外觀、構成要素、含義等方面存在差異,未構成近似商標。綜上,申請人請求對申請商標予以初步審定?! ?/p>
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,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服裝、成品衣、運動鞋等商品與引證商標一核定使用的服裝、運動鞋等商品,引證商標二核定使用的運動服、帽子等商品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。申請商標圖形與引證商標一、二圖形部分在整體構成、視覺效果上相近,已構成近似標識。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一、二若共同使用在上述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,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、誤認,已構成《商標法》第三十條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?! ?/p>
依照《商標法》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:
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。
第24468504號圖形商標:
申請/注冊號:24468504 商標申請日期:2017-06-05 國際分類:25類 服裝鞋帽
初審公告日期:- 注冊公告日期:- 專用權期限:-
申請人:余文賓
商品/服務項目:服裝(2505)、帽子(頭戴)(2508)、服裝(2501)、鞋(腳上的穿著物)(2507)、服裝(2502)、服裝(2503)、服裝(2504)、嬰兒全套衣(2502)、手套(服裝)(