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424227號“知常”商標注冊案例分析
錄入編輯:安徽文廣知識產(chǎn)權(quán) | 發(fā)布時間:2023-12-05
第24424227號“知常”商標注冊案例分析
申請人因第24424227號“知?!鄙虡耍ㄒ韵路Q申請商標)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,向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。
申請人復審的主要理由:申請人已對商標局引證的第20289080號“知?!鄙虡耍ㄒ韵路Q引證商標)提出異議申請,請求待引證商標權(quán)利確定再進行評審。
經(jīng)審理查明:引證商標經(jīng)異議程序準予注冊。
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認為,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“培訓;為藝術家提供模特服務”等服務與引證商標核定使用的“學校(教育);為藝術家提供模特服務”等服務屬于同一種或類似服務,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均由中文“知?!睒?gòu)成,在整體外觀、呼叫等方面相同。申請商標與引證商標并存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,易使相關公眾對服務的來源產(chǎn)生混淆誤認,已構(gòu)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服務上的近似商標。
依照《商標法》第三十條和第三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國家商標局評審委員會決定如下:
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。
第24424227號“知?!鄙虡耍?/p>
申請/注冊號:24424227 商標申請日期:2017-06-01 國際分類:41類 教育娛樂
初審公告日期:2019-02-27 注冊公告日期:2019-05-28 專用權(quán)期限:2019-05-28至2029-05-27
申請人:黃舒亞
商品/服務項目:廣播和電視節(jié)目制作(4105)、攝影(410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