電影橋段相似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?
錄入編輯:安徽文廣知識產權 |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8-28
電影橋段相似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?
眾所周知,著作權法并不保護抽象的思想與創(chuàng)意,只保護文字、音樂、美術造型等形式的具體表達,然而,文學作品中的表達比一般文字作品中的表達要復雜得多。文學作品中的表達不僅及于具體的遣詞造句、文字組合,也及于其中的情節(jié),而情節(jié)是由人物設置、人物之間的關系、場景、故事發(fā)展線索等許多要素構成的。同時,文學作品中的情節(jié)既包括極為抽象、概括的情節(jié),也包括極為具體的情節(jié),并非所有能夠被歸結于情節(jié)的部分都是受保護的表達,這里仍然存在著思想與表達的分界。
那么,人物設置及人物關系屬于思想還是表達?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王遷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,人物設置及人物關系是情節(jié)的組成部分,無法被簡單地歸入思想或表達。但是,如果被控侵權的作品只使用了原告作品中部分人物姓名及人物關系,而沒有使用任何構成情節(jié)的其他要素,則很難構成表達上的實質性相似。相反,包含人物設置及人物關系的整體情節(jié)完全可能構成受保護的表達。在莊羽訴郭敬明案中,法院指出,單純的人物特征或者單純的人物關系并不屬于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,但當相應的故事情節(jié)及語句賦予了這些人物以獨特的內涵,則這些人物與故事情節(jié)和語句一起成為了著作權法保護的對象。人物特征、人物關系以及與之相應的故事情節(jié)都不能簡單割裂開來,人物和敘事應為有機融合的整體,在判斷抄襲時亦應綜合進行考慮。
橋段相似是否構成侵權?王遷認為,業(yè)界常說的橋段往往是指影視作品中的精彩情節(jié)。如上所述,作品中的表達可以包括故事情節(jié),關鍵問題在于,原、被告作品中相似的橋段僅屬于較為概括的敘事模式,還是具體到一定程度且具有獨創(chuàng)性的情節(jié)設計。角色人物及其相互之間的關系,以及由具體事件的發(fā)生、發(fā)展和先后順序等構成的情節(jié),如果具體到一定程度,可以作為表達受到保護。英國著名法官和學者休·拉迪認為,如果作者創(chuàng)造出了一個被充分描述的結構,就構成受保護的表達。但是,在具體的作品中哪些情節(jié)屬于思想、哪些情節(jié)屬于表達,并沒有一個固定的或者放諸四海皆準的標準,還是要根據(jù)具體情況進行分析。如果原、被告作品中相似的橋段已明顯超越了概括的敘事模式,而是非常具體的故事情節(jié),同時這些橋段之間有強烈的邏輯聯(lián)系,足以構成休·拉迪所稱的“一個被充分描述的結構”,那么這些橋段作為一個整體就應當屬于表達,而非思想。他同時強調,即使在眾多相似的橋段中,孤立存在的橋段可以從之前的文學作品中找到影子,也不能僅因此認為橋段構成的整體不受保護。對于橋段而言,即使有一些與之前文學作品的設計類似,但如創(chuàng)造性地加以選擇和組合,由此形成的整體本身是受保護的。
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崔國斌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認為,電影與文字作品的情節(jié)組合的相似程度是否超出著作權法許可的范圍,只有看過電影和文字作品之后才能做出判斷。如果電影中相似的情節(jié)足夠具體,并且足夠多,從而體現(xiàn)了文字作品作者的個性化安排,則很可能侵犯文字作品的著作權。其關鍵在于相同情節(jié)的組合是否真的來源于文字作品,同時該情節(jié)組合是否具有獨創(chuàng)性。在沒有進一步了解事實之前,很難得出是否侵權的結論。